简 要 说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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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资料反映了全省民政、司法、测绘、标准计量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。 二、本篇资料的来源 1.民政部分的资料来源于省民政厅计划财务处。 2.司法部分的资料来源于省司法厅办公室。 3.测绘部分的资料来源于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。 4.标准计量部分的资料来源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财务处。 5.残联资料由山东残疾人联合会整理提供。 本篇资料中,测绘和标准计量部分由省统计局综合处加工整理,其他各部分资料由省统计局社科处整理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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